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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德芬

    我在95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沒有文化,可是修大法使我能通讀《轉法輪》和其它大法書籍,使我學到了很多常人學不到的知識,使我從思想上得到了很大的變化。2000年10月份去北京護法沒去成,被抓,被非法關進拘留所15天,5天“洗腦班”。在邪惡之徒狡猾而卑鄙的手段下,由於自己有執著心,被邪惡之徒鑽了空子,使自己做了不該做的事,由於學法不深,怕心沒去。現已清醒,深感痛心,實在後悔莫及,痛恨自己犯了天罪。現嚴正聲明:以前我所寫的“保證書”,在“回訪書”上簽的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加倍彌補自己給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緊隨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個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8/23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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