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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蘭君 我因發放大法材料,被非法關進看守所達數月,在獲釋時辦案人員要我在一份有“勞教二年,保外候審”字樣的證書上簽名,由於平時自己學法少,學得不深入,所以在關鍵時刻忘記了師父的教誨,在“證書”上簽了字。回家後在自己學法和同修的幫助下才認識到自己配合了邪惡、背離了大法的錯誤。為了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特此聲明:我在“勞教書”上簽的字作廢!同時,我要多學法,加倍彌補,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8/239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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