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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麗 2004年,我因貼“法輪大法好”真相標語,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監獄。被關押後期,我懷疑惡警指示犯人背著我在飯菜里加了藥,和我一塊被關押的同修告訴我說他們在飯菜裡做了手腳,我質問惡警,他們狡辯不承認。後來我出現非常難受的症狀,身體腫脹,坐不住,站不住,躺不住,晚上痛苦的沒法睡覺,坐在地上打滾,大腦反應遲鈍,易忘事。回家後親人都說我不正常了,變得遲鈍,傻乎乎的,不愛說話,不願接觸人,願意把自己關在屋子裡,孤立起來。家人怕受連累不接受我,我只好暫住在同修的家�堙C同修陪我去落戶口時,警察讓我在一張紙上簽名,我頭腦不太清醒,也沒看寫的是甚麼就簽了名。警察又讓我寫“保證書”,我不寫,他就讓我在白紙上簽個名。我在痛苦和壓力下,用常人心對待,不願再有麻煩了,就簽了名。通過不斷的學法、煉功和同修的幫助,我現在思想和身體基本恢復正常,我非常後悔那些簽名。嚴正聲明:我給邪惡的簽名全部作廢。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趕快提高自己,更好的證實大法,救度眾生,加倍彌補損失,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和眾生的期盼。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9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25/2089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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