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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溫淑梅 2007年5月,我因發真相被非法綁架。在怕心的驅使下,我在派出所違心的說了“不煉了”。回家後,我又燒了2本《九評》和幾本《明慧週刊》。我愧對師父、愧對大法,給大法抹了黑,給自己的修煉路上設下了障礙。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加倍彌補過失,認真學好法,做好三件事,跟上師尊的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2094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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