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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雲英 零七年五月中旬,派出所惡警闖入我家,把我帶進派出所。當時在邪惡的逼迫下,我的怕心嚴重,在邪惡寫的東西上簽了名。現在通過學法和同修的幫助,我才覺醒過來。嚴正聲明:我的簽字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彌補過錯,永遠聽師父的話,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9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2094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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