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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好春 我在送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舉報,被非法綁架後,強行按了兩次手印(一次在派出所,另一次是在檢察院)。鄭重聲明:以前所有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8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3/2095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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