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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愛華 我與一同修1999年去北京護法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我因學法不深,總放不下“自己是做過雙側髖關節股骨頭置換術的殘疾人”這一執著心,忍受不了看守所幾個月的殘酷折磨,被迫寫下了“保證”。現在我鄭重聲明:自1999年“7.20”以來所做、所寫的、別人替寫的一切有損於法輪大法的一律作廢。堅定正念不動搖。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8/239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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