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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桂芹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但是因為常人心太多,一直不太精進。7.20以後,邪黨迫害法輪功。有一天,居委會的人來我家讓我簽字“不煉了”,我因為怕心太重,就簽了字,事後非常後悔。一天下午,有同修說晚上警察帶著警犬要來家�塈菑j法資料,我特害怕,當時我兒子(同修)有一張師父的法像,我怕落到邪惡手裡,就給燒了。想起此事,我感到非常痛心,因為怕心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抓緊時間精進實修,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9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5/2096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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