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憲臣 我是一九九五年得法的,七二零迫害發生後,由於怕心重,我就不學法了,還把大法書、師父講法帶、法像及洪法用的旗子給燒了。我現在認識到做錯了,決心從新修煉。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敬師、不敬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回歸大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9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5/20969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