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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傑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我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由於怕心,違心的說“不煉了”,之後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非法關押到勞教所,被迫寫了“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等。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9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6/2097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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