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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丹丹 得法之初,由於我做事不理智,沒站在家人的角度考慮問題,帶著家�堣p孩去發資料,使家人很後怕,家人對我大發雷霆,不讓我煉功。當時由於受親情的左右,我沒有了正念,就答應了家人說“不煉了”。今天我明白了這種行為是不符合大法標準的,特此嚴正聲明:這個不符合法的行為作廢。今後嚴格按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聽師父的話,不給大法抹黑,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8/2099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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