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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建貞 二零零五年,我去北京證實法,被惡警非法綁架到派出所。因我當時學法不深,在派出所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如:照像、按手印。同年六月,我又被強行綁架到洗腦班,再次配合邪惡“610”寫了“不上訪、不串聯、不聚會”的保證。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8/2099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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