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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玉雲 2009年8月11日,我被派出所人員綁架到派出所迫害。由於有怕心,有執著放不下,我寫出“保證書”,說自己“不修煉、不出走”等話。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損失,堅定的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圓滿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9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8/2099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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