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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宏偉 2008年7月31日,我因講真相,被惡警非法綁架,後被送勞教所。在派出所,惡警讓我簽字、按手印。我由於學法不深,怕心重,妥協了邪惡。出勞教所時,惡警讓我抄寫對不起大法的話,因怕心、利益心重,我也寫了。我知道錯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我在獄中和在派出所所寫、所簽、所按手印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走好師父安排的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9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9/2100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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