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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華

    我九五年有幸得法。九九年中共邪黨用最惡毒的手段對大法及大法弟子污蔑和迫害,我和同修去北京中央相關部門去上訪。在去北京途中,我和幾位同修被大批警察無故帶走並非法關進了勞教所。在勞教所裡,受到了非人的虐待。去年的一天,警察進了我家,問我:“你以前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回答:“是。”警察接著又問:“那你現在還煉不煉了?”我的執著心和魔干擾著我說出了讓我最後悔的一句話:“我已經不煉了。”我心中十分懊悔。我這樣說對得起師父嗎?對得起給了我第二次生命的大法嗎?嚴正聲明:我以前說“我已經不煉了”這句話徹底作廢。堅修大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8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10/210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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