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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洪麗 我是1996年得法的。學法後身心受益。2002年3月15日早晨,我從租房處出來準備送報紙,半路被綁架,非法勞教兩年。由於學法不深,在勞教所強行洗腦、迫害下,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寫了“四書”,做了不該做的事。嚴正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9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10/2100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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