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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麗芳 由於我2000年2月28日進京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裡他人代寫了“保證書”,而且自己簽了字,我現在嚴正聲明“保證書”作廢。並且堅定修煉,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8/239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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