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喜英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惡迫害開始後,因我們家是煉功點,所以惡警每天在我家看著不讓學。當時我學法不深,心不堅定,放棄了大法修煉,還簽了字,到後來還把師父的講法磁帶、煉功帶全部燒掉了。現嚴正聲明:我以上的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1/21079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