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榮 我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因講真相,被惡警非法綁架,後被送到教養院迫害二年,又加期五天。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被釋放。那天中午惡警要我在它們寫的紙上按手印,我不配合,最後惡警們一起上來,硬把著我的手按了手印。嚴正聲明:以上被迫按的手印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9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1/21079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