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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青雲

    受邪惡迫害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悟性差,在情的干擾、私心、怕心及強大壓力下,說了、寫了“不煉了”以及和師父“決裂”的話,並且當邪惡抄家時發現上香,我也不敢承認是給師父上的香,而說是給別的佛上香,因此在修煉的路上給自己抹上了污點,更褻瀆了大法。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在邪黨迫害時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助師正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隨師把家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3/210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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