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修琴 “十一”前被邪惡非法挾持到派出所,我拒絕配合邪惡的要求,它們就代我寫了誣蔑大法和“不煉功”的“保證書”,並拽著我的手強迫我按了手印,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我堅決不承認邪惡的這種迫害,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任何安排,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4/210975.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