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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春興 2009年9月28日上午9點,公安局夥同派出所惡警非法闖入我家中,搶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等,並把我們夫妻倆劫持到派出所,強迫我們簽寫“保證書”和在被非法搶走的物品清單上簽字。嚴正聲明:簽字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6/2110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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