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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淑花 在二零零四年九月份,我被惡警非法綁架到當地拘留所。在被非法拘留期間,惡警逼我寫“三書”,我堅決不寫。惡警又逼迫家人替我寫“保證書”,讓我簽字,因當時情太重,沒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符合了邪惡的要求,簽了字,給大法抹了黑。惡警又勒索了家人三千元錢,將我非法拘留1個月,才放我回家。嚴正聲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隨師父,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7/2111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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