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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蔡生雅 我於99年6月份得法,不料在99年7月20日以後,邪黨對法輪功加以惡毒的攻擊,對大法弟子加以殘酷的迫害。當時我由於學法時間短,法理不明,被邪惡鑽了空子。面對居委會幹部的逼迫,我曾經用這樣一句話與他們爭辯:“你們老是這樣子逼住我,就像一個人已經知道犯了錯,以後不犯就行了,老這樣逼住有甚麼意思”?這句話就包含了我對師父的不敬和對大法的不信,回想起來深感內疚。在邪黨人員的逼迫下,我又把大法書和資料交給居委會幹部。後來通過學法,我對法理有了進一步的理解,深感對不起師父,並於今年4月24日從新走回大法中。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信師信法,敬師敬法,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8/2112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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