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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兵歡 我從勞教所回來後,村派出所找我,說是讓簽我的姓名、年齡,按手印。當時他們說是給轉戶口,我沒多想,加上有怕心,就寫了。警察說:“煉就煉,別再出去撒傳單了。”當時因為怕心,我也沒給他們講真相,默認了他們的話。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損失,助師正法,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8/2112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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