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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琴 九九年7.20以後,我迫於壓力曾有一段時間放棄修煉,被迫交出了珍貴的大法書、講法錄音帶和師父的法像。後來有一個居委會的人來找我,問我還煉不煉。我沒有說話,沒有做到否定邪惡。二零零六年,我又從新回到了修煉之中。現在回想起過去不符合法的言行,非常的後悔、痛心。我現在嚴正聲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9/2112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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