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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飛岸 我於1999年10月中旬有幸得法,2000年12月初到天安門去證實、維護大法,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在勞教期間,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沒有在法上認識法,還有很多執著心沒有放下,加上有求安逸之心,以及在一些邪悟後的“幫教”帶動下,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寫了所謂“保證書”之類的“四書”,說了一些不符合大法弟子所說的話,還勸妻子交了一部份大法書籍。通過同修的幫助,自己不斷地學法,現在認識到以前所作所為是絕對的錯,痛悔莫及,愧對師尊。現嚴正聲明,在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裡所簽的問話以及一切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弟子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尊的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正告邪惡勢力,立即停止迫害大法的一切行為,還師尊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所有對大法犯罪和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之徒必將受到嚴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9/239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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