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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丁惠芳 2009年9月12日上午,我和另一同修因講真相被惡警非法挾持到派出所。惡警給我們戴上手銬,從我們包裡搜出二本真相冊子、二盤真相光碟、一些真相幣和一個u盤,並強行給我們拍照。到了晚上,二個警察拽著我的雙臂,然後另一個警察強行掰開我的右手食指,再一個警察拿著事先打開的印泥,在我的食指一塗,再拖著我的塗有印泥的食指在他們早已寫好的幾份材料上按上很多手印,然後又是強行拍照,又強行在“拘留證”上用同樣的方法拽著我的手按手印。我堅決不承認邪惡的這種迫害,特此聲明:被強迫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任何安排,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30/2113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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