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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宋國芬

    由於自己以前學法不深,沒在法上認識法,不知道甚麼是正念,在99年7.20邪黨迫害法輪功時,沒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因為怕心,被迫違心的在所謂“不修煉”的保證書上按了手印。通過長時間學法煉功,我認識到自己錯了,大法弟子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配合邪惡,聽從邪惡的指使。我要堅定的維護法,認真做好三件事,才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一律作廢。今後我一定學好法,加強正念,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30/211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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