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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貴珍 2009年正月,我被非法綁架到洗腦班。在被迫害期間,由於自己修得不紮實,放不下對身體的執著,我被迫寫下了“遵守公安六條”的保證。這是我修煉路上的恥辱,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嚴正聲明:我在被迫害期間,所寫、所講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多學法,多發正念,緊跟恩師正法進程,圓滿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30/2113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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