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娟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我被一群惡警和便衣綁架到派出所。在邪惡的恐嚇、威逼、謾罵下,我違心的說了不該說的話,做了不該做的事,簽了字。我痛苦萬分,現嚴正聲明:我給邪惡簽的字和所謂的“保證”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加倍彌補損失,堅修大法到底,一定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30/21137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