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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俊傑 我於96年5月得法。由於自己學法不深,修煉不紮實,於99年7.20大法和大法弟子被邪惡迫害後,因到外邊煉功而被惡警非法抓走,被送進了拘留所。6天,在惡警的恐嚇和逼迫下,自己出來了怕心,而在惡警代寫的“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了名。我現在明白了那是對邪惡的妥協,對師父的不堅信。聲明:以上寫過、說過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信師父,堅修大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31/2114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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