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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淑芸 這個錯誤是2003年間犯下的,因為我當時學法不深,被邪惡利用了。當時我要把在洗腦班的一位同修領回家,邪惡讓我給它簽個字才能放人,我為了能讓同修早日回家,就給它簽下了我的名字。事後想想,我認識到錯了,簽名不就是認同和承認邪惡的安排和迫害了嗎?這不是被邪惡利用了嗎?這一切都是因為我學法不深造成的。後來,經過長時間學法和與同修切磋,我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我給大法抹了黑,對不起師尊的苦度和操勞。嚴正聲明:給邪惡的簽字作廢。今後我一定會做個真修弟子,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多學法,跟師尊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2116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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