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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沐靜華 99年7.20後的一天,邪惡把我叫去說:“回家不准煉法輪功,你就別煉了。”由於我沒有好好學法,不精進,就說:“不准煉就不煉。”還有一次,我媽當時也修大法,她聽到了一些害怕的話,就產生了怕心,把兩本大法書拿來燒了,等我看到的時候,只剩下幾頁了,也就沒攔她。現在想想,真是不應該,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一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2116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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