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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美春 我們夫妻倆是97年得法的,99年中共邪黨迫害大法以來,丈夫8次被非法迫害。我由於當時對法理認識不清,曾幾次在領丈夫回來時被邪惡誘騙、威逼,在所謂的“擔保書”之類的邪惡文件上簽名。現在我認識到這種簽名是承認迫害,是舊勢力安排的毀壞大法弟子的邪路。嚴正聲明:我所簽的“擔保書”等全部作廢。今後要和丈夫一起精進,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盡力彌補自己過去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2116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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