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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振文

    九月份,派出所受邪惡指使,叫我兒子騙我說:去北京辦事,必須拿我的照片,並在一張白紙上按手印,當時在兒子三次央求下動了人情,在不清醒狀態下按了手印並拿了照片,事情過後我想當時並沒有否定舊勢力安排,也不知他們在白紙上寫了甚麼,我正式聲明:紙上所寫的一切背離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三件事,堅決走師父安排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211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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