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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小紅 我曾被迫害勞教,回來後由於長期不能靜心學法,被求安逸心、各種人心浸泡著,使自己的心性一直達不到標準,與此同時,本地政法委及社區主任對我進一步迫害。在政法委以及家屬的威逼下,我無奈的在所謂的“保證書”上簽了字,這是對師對法的最大不敬。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統統作廢。一定堅修大法到底,助師正法,隨師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2116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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