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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莊鴻雁 我曾經在九九年七二零時期,由於學法不深,怕心重,稀裡糊塗做了對師尊不敬的事情。那時邪惡的人三番五次到我家騷擾,我怕師尊法像和法輪圖被惡人搶去,就把師尊的法像和法輪圖毀了。現在通過學法和與同修切磋,我認識到那種行為是大錯特錯。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4/2118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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