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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英 我在中共邪黨殘酷迫害中,由於沒有認真學法修心,在巨難中產生了怕心、求安逸心,對師父和大法犯下了大罪。我曾違心的寫過“保證書”,又違心的在邪惡命人代寫的“悔過書”上簽字,給師父和大法抹黑。我羞愧萬分,無顏面對慈悲偉大的師尊。嚴正聲明:以前所做的一切違背大法的事全部作廢。堅定走好今後的路,靜心學法,真修實修,圓滿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6/2120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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