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寶華 奧運前,惡警到我家來綁架我,我沒給開門。他們走後,由於怕心,我讓我兒子(常人)把大法書送朋友家去。兒子怕我再被勞教,在去朋友家的途中把大法書給燒了。之後,惡警把我騙到洗腦班,我由於怕心寫了“五書”。我現在後悔極了,嚴正聲明:我所寫、所說的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6/21201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