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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雲超 由於修煉不精進,我做了許多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有愧於師尊。十一前,一次單位掛血旗,我拿著血旗舉了半天,並幫忙掛上。雖然現在我悟到錯了,可是各方面都受到了損失。今後我一定在這方面嚴格要求自己,絕不再犯類似錯誤。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6/2120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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