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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盧讓忠

    我有幸在1997年喜得大法,身心受益不淺。2002年6月28日,被公安局等單位非法綁架,送到監獄迫害。邪惡說:“這裡是暴力機關,來這裡的人必須無條件的服從管教。還說:我知道你們法輪功人員是不怕死的,但我會叫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而且不會叫外人知道一點蛛絲馬跡。”在紅色恐怖高壓下,我被迫寫了“揭批書、悔過書、決裂書、檢舉書”,所謂“四書”。還說了“我就不煉了”。配合邪惡安排在電視前會親人,在電視機前對在x監獄的嫂子說:“我徹底××了。”說了對不起師父的錯話。回來後,由於學法不精進,邪悟了,離開了大法修煉,走了很長時間的彎路。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與舊勢力決裂。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7/212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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