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孟蘭霞 我是97年得法的。7.20迫害的初期,輔導站在我家存放了20多本《轉法輪》。由於自己平時學法少,產生了怕心,認為大法書在自己家,對自己和家人都不安全,就燒了幾本,還有幾本撕了書皮和師父的法像。對大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大罪。嚴正聲明:自己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7/21209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