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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孟蘭霞

    我是97年得法的。7.20迫害的初期,輔導站在我家存放了20多本《轉法輪》。由於自己平時學法少,產生了怕心,認為大法書在自己家,對自己和家人都不安全,就燒了幾本,還有幾本撕了書皮和師父的法像。對大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大罪。嚴正聲明:自己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7/212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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