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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何新芳

    我於2006年12月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兩年勞教。在勞教所,由於怕心、正念不足,違心的寫了所謂的“四書”,做了決對不應該做的事,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尊,對不起大法。聲明:在勞教所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對師父、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0/212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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