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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佃華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一日,被區公安局、看守所綁架到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受迫害期間,自己違心所說、所寫的“三書月小結、周小結”和對師父、大法不利的語言文字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1/212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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