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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丁漢喜 我是99年底得法的。由於當時學法不深,信師信法的成度不夠,對邪黨的怕心很重,迫害開始時,我做了很多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情,現在回想起來,感到非常慚愧,簡直無地自容。開始邪惡抄家時,我就主動交出了煉功衣物、修煉故事書,以及小經文等,最後連師父的法像也交出去了。在派出所、居委會做所謂的筆錄時,我簽過名,還按過手印。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3/2125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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