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愛東 我於2008年5月24日晚被國保大隊從外地非法抓回,判勞教1年零3個月,送到邪惡勞教所。由於怕心,我被情所帶動,怕家庭破碎,被洗了腦,對師尊、對大法犯下罪,造成不好的影響。我內心深感不安,是師尊和大法救了我,而我卻做出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的事。嚴正聲明:過去所寫、所說、所做對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3/21252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