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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代華芬 九九年七二零後,我與另一同修上街張貼反迫害資料而被非法關押。那時因學法少,私心重,執著名、利、情,在邪惡的威迫下,我說出了另一同修的名字,並保證“不再煉法輪功”。回家過了一段時間後,我又是待修不修的,真是有愧於大法,有愧於師父。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倍加努力,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3/2125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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