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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倚平 我有幸在一九九八年喜得大法,身心受益。派出所邪惡在零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來我家,說完了話就叫我給它簽字,我簽了字和按了手印。它走了我才悟到由於這幾天忽視了發正念,沒有認清邪惡的欺騙手段,配合了邪惡。聲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與舊勢力決裂,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1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4/2125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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