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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秀雲 2009年11月1日中午11點多鐘,社區書記帶著派出所的片警,來到我家叫我寫“保證書”,我說我不寫,它們寫了一份叫我簽字,我說不簽,它們叫我女兒(聾啞人)替我簽字,由於我當時正念不足,在壓力下沒有阻止女兒。嚴正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4/2125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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